长江三峡水利工程具备蓄水及安全运行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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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20: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宜昌9月6日电(记者马梦莉、江时强)国务院三峡枢纽工程验收组5日对三峡工程蓄水156米作出安全评价,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安全鉴定结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具备2006年9月下旬蓄水并安全运行的条件。 2006年汛后,三峡工程将进行三期蓄水,坝前水位将达156米。受国务院枢纽工程验收组委托,7月26日至8月15日,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三峡三期工程蓄水验收范围内
此后,由40多名水利、水电行业专家组成的安全鉴定专家组,分为工程防洪、地质、水工、船闸、施工、监测、金属结构等专业组开展工作,通过现场察看、查阅文件并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座谈,对三峡工程156米水位蓄水方案、近坝库岸稳定性、水库诱发地震以及右岸大坝高程185米以下坝体及基础的土建、安全监测和金属结构工程质量等项目的安全性提出了鉴定意见。 9月5日,国务院三峡枢纽工程验收组宣布,三峡三期蓄水156米水位条件具备,各项目验收合格,同时也对此前作出的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鉴定,形成正式验收报告,并签字认可。 安全鉴定报告综合结论认为,三峡工程枢纽工程具备2006年9月下旬蓄水(156米水位)并安全运行的条件,可根据初期蓄水运行情况,在船闸完建工程验收后,逐步抬高库水位至正常蓄水位175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