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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富翁”孩子南宁女士受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41 重庆晚报

  本报讯看了报上广告,想领养“车祸身亡富翁的私生子”,广西南宁的王女士按照要求寄了各种手续费共2400元到重庆。怀疑自己受骗,王昨日致电本报求助。

  王是南宁西乡塘区人。上月,她在青海一家报纸上,发现一条寻找领养人的广告。该广告称,重庆一珠宝商与二奶在自驾游时车祸身亡,留下一6个月大男婴。因富翁家人无法容忍孩子,想送异地好心人收养并重谢。

  王称,她已41岁,未婚,一直想领养个孩子。看到广告,王当即拨打电话找到联系人李女士。李称公司在九龙坡区青年路66号,名为“佳缘信息服务委托公司”。随后几天,李陆续要求王汇了2400元费用到指定的工行账号,账号所属人为潘某。

  但几天前,李打电话给王,称由于公司财务出了差错,汇款没收到。如果王还想领养,就再寄手续费。对此,王发觉自己可能受骗了。

  记者经调查,发现九龙坡区没有青年路66号这一地址,而王提供的“李女士”的电话号码为小灵通号。记者与之联系,接电话的女士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姜莹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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