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禁止摆放领导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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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28 燕赵都市报 | |||||||||
京华时报 在商场、专卖店、饭店等商业经营场所中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或者借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将被叫停。昨天,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立即对用国家领导人名义变相打广告的行为进行严查。 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要求: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对其中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行为
工商总局表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但个别企业在销售点广告中借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自我宣传,暗示企业影响大、产品真实可信,已经对消费者产生了严重的误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