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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胸椎被颠断索赔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2:25 重庆晨报

  

旅游途中胸椎被颠断索赔3.8万

  制图/胡杨年过六旬的曾婆婆因旅行车颠簸受伤,住院90多天,昨日庭审时旅行社拒绝赔偿

  本报讯(记者李澜)跟老伴一起出去旅游,没料到乘坐的旅行车却一路颠簸,年过
六旬的曾婆婆被颠断了胸椎,在医院里住了90多天,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身体康复后,曾婆婆将组织此次旅游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告上法院,索赔3.89万元。

  旅游被颠断胸椎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去年4月初,60多岁的曾婆婆在报上看到我市某旅行社组织了“夕阳红华东15日游”,便和老伴到旅行社指定的旅游公司报名参团旅游。2005年4月13日,老夫妻登上游轮,开始旅游。

  4月21日,曾女士在苏州换乘旅行车前往扬州的途中,因旅行车颠簸剧烈,曾女士感觉上半身剧烈疼痛。经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诊断为胸8椎体出现了骨折,住院90多天,自己垫付了4000多元医药费。

  状告旅行社索赔

  在医药费问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曾将组织此次旅行的旅游公司和旅行社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旅游公司和旅行社均拒绝赔偿。曾女士的代理律师则拿出法医鉴定表示,骨折是由外伤引起的,与曾女士的骨质疏松无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曾女士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伤,理应由此次消费合同的签定者与组织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经过审理后宣布休庭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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