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摆领导题词将被严厉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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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03 海峡都市报 | |||||||||
N《北京晨报》供稿 本报讯 消费者经常会在一些餐厅、商场看到店主与领导人的合影被挂在显眼处,这种“拉大旗”的宣传行为已经列入工商部门的监察视线。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将被严厉查处。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最新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局立即组织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