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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引领历史文化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0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长三角,中国经济最活跃地;南京,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

  然而,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南京的另一面让走近她的每一个人振奋而激动:这是座历史文化名城,她的历代轴线、明代城垣、道路街巷、河湖水系并没有因经济腾飞受到破坏,这些与山水城林融于一体的城市特征在保护、更新与利用中得到传承、得到延伸。

  科学规划,引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南京,是与北京、西安、洛阳齐名的我国四大著名古都之一,延绵2500年的建城史为这个城市留下众多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规划局负责人一再强调,新时期南京发展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如何在迈向现代化过程中保持并发扬历史文化名城的古都特色。

  如何保持并发扬?答案是肯定的。“一城三区”战略使南京建城以来第一次跳出“城墙”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保护悠久历史的集中承载地——老城留出了空间;专门制订《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首次落到环境风貌、城市格局、建筑风格、文物古迹、历史文化等具体操作层面;《老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编制历时4年,为老城传统风貌和历史韵味的延续首次提供有序引领……

  不止于此,针对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点、环境风貌区,规划部门都通过公开征集,使国内外高水准设计单位成为这些传统街区、景区的规划编制者;通过公示、规划进社区等活动,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强。如今,《明城墙风光带规划》、《钟山风景区中山陵园风景区详细规划》、《南捕厅街区历史风貌保护与更新详细规划》、《门西保护与更新规划》、《南京近代非文物优秀建筑评估与对策研究》等已成为保护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蓝本,大量的名人故居、重要近现代建筑、古桥梁、古井等与文保单位共同成为南京发展中受到尊重的城市要素。

  推动立法,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依据

  南京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是系统的:首先按《文物法》要求做好保护工作;再完善、完成在编规划;然后立法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依据;之后,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规划。

  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明城墙、中山陵园风景区等就是在这样的“屏障”下得以有效保护的:1996年《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正式获批。这是我国城市中第一部以古城墙保护管理为内容的专门法规,如今明城墙外侧已绿意成环。此外,《南京夫子庙地区管理规定》、《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有力地保护了夫子庙、中山陵、雨花台这些特色风貌区。

  市规划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加强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南京积极推动了重要近现代建筑及其风貌区保护立法工作。目前《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草案)》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创新管理技术,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信息体系

  从“死保”到“活保”,南京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逐步探索出“保下来——亮出来——用起来——串起来”的新思路,即把蕴含历史感的资源点一一找出来,以设置标志牌、命名牌等形式,结合绿地、博物馆等建设使这些资源点走近市民,并加大整合力度使相对分散的资源点发挥整体效应。

  新思路、新举措需要科技支撑。市规划局该负责人透露,从2005年下半年起,规划部门就与文物局联合启动综合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库工作,并最终纳入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成为规划控制和保护的依据和基础资料。据介绍,即将建成的信息化数据库,通过“点——表——图”建立起普查和规划保护图则。目前除已建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档案和周边控制建设区外,一些过去被一直忽略的区级文保单位、近现代优秀建筑、名人居址、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历史典故发生地等也以“准文物保护单位”的方式纳入数据库,首次列入保护范围。

  南京日报记者师擎(编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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