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瞒报食物中毒将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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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12 华夏时报 | |||||||||
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 学校瞒报食物中毒将被查 本报记者吴鹏实习生董自章报道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对隐瞒实情不上报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昨天,教育部下发关于新学期初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通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对区域内学校的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9月1日,崇州市实验小学学生中午在学校食堂食用凉拌猪肉后,陆续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被当地医院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9月1日,沈阳实验中学高中部部分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后也出现发热、腹痛、腹泻、水样便等症状。 据来自成都市的消息,截至前日18时,崇州市实验小学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共确诊病例57例,临床诊断33例,其余人员正在观察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