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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子眼”要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4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6日讯(记者 殷玉国)今后,从事安装“电子眼”的单位不能再随便招揽生意了,济南市公安局将于9月10日至9月30日对全市技防工程单位从业条件进行重新确认和告知登记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济南市公安局将对全市技防工程单位从业条件重新确认和告知登记工作,并重点对违规违法工程企业以及工程项目进行查处。届时,凡是从事技防工程设计、
施工的单位须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告知登记。凡不符合条件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的、技防工程方案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技防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将对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济南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设立举报咨询电话:8508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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