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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老子告穷儿子不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4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6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李明君)父母状告子女不养老一般情况下胜诉者一定是父母一方,但最近平阴县法院却判决驳回了老韩对儿子的起诉。

  老韩原籍平阴,是某煤矿退休工人,退休后居住在平阴某镇。老韩有三个子女,但他与大儿子脾气一直不和,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06年3月,老韩突然向平阴县法院递交诉状,称大儿子对其不尽孝道,长期不供给钱财,要求大儿子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法
院受理后进行了调查,查明老韩每月退休金1200余元,而大儿子是农民,生活一般。

  法庭审理认为,老韩退休以后,每月领取1200余元的退休金,足以支付老韩生活的各项开支,非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无须子女供奉钱物,而大儿子生活条件较差,老韩要求其每月支付500元显然超出了其承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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