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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原告能否少要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44 山西晚报

  农妇告赢交通局,15万元的赔偿款却拖了8个月都拿不上

  本报9月5日讯(记者王晋飞)离石市的雒秀平,其丈夫因意外交通事故死亡,经离石区和吕梁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离石区交通局赔偿雒秀平家15万元。官司打赢了,赔偿款却一直执行不下来。记者就此事采访离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却都劝记者做做雒秀平的工作,让她少要点赔偿。

  经了解,2005年5月29日晚,雒的丈夫驾驶摩托车经过离石市区正在拓展的滨河南东路时,撞到路中央未设警示标志的检查井摔倒,当场死亡。雒秀平将施工的多家部门告上法庭,经离石区和吕梁市两级法院公开审理,终审判决离石区交通局负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雒秀平家15万元。终审判决在今年1月就已生效,离石区法院冻结了离石区交通局账户上的60万元,死者家属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时至今日,8个月过去了,仍分文未得。

  8月31日,雒秀平向记者提供了一段音像资料,内容是她和妹妹在离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翠平的办公室,问是否能执行。音像资料中,刘副院长表示,交通局要求家属放弃一部分赔偿款,并一再强调,法院冻结的交通局的款项是专款,不能划拨。如果雒秀平同意放弃3万元,法院和交通局签个协议,就能执行12万元。今日,记者见到了刘翠平副院长,她说:“离石区交通局认为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多了,希望雒秀平做点让步。法院执行哪有百分之百能执行了的?就现在这样(赔偿12万元),也是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她劝记者也做做雒秀平的工作。

  离石区交通局局长阎继勤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听法院的。但他强调,这笔赔偿金出得有点冤,“本来一审时我们就不是被告。二审时,吕梁中院判我们赔偿这笔钱。这钱得从下面公司的专项资金里出,我们当然希望这笔冤枉钱出得少点。法院也一直在和当事人协调。”离石区法院李光久院长则表示,他们再和交通局“协调协调”,让交通局再出点。他也希望记者“做做雒秀平的工作”,还说:“如果给13万元能行的话,咱把案子早点结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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