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杀害民警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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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45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南宁9月6日电(李少东 王勉)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拥正死刑,并赔偿被害人该市昭平县黄姚派出所民警谢永寿亲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谭拥正系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农民,因犯盗窃罪于1996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4年8月21日刑满释放。案发前在新修的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昭平段黄姚镇一工地打工。去年11月26日晚,谭拥正与工友经过昭平县黄姚镇巩桥街时,与黄姚镇村民陈
谭拥正被出警的黄姚派出所民警谢永寿抓住。拒捕的谭拥正用刀朝谢永寿胸、腹等处连捅三刀,然后逃离现场。谢永寿被送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警方全力搜捕,当天晚上谭拥正被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