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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拿“领导人” 变相打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4: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检查的重点将是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和对销售点广告的
巡查,对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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