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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家欠费单位职工医保暂停(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4:55 华商网-华商报

  

194家欠费单位职工医保暂停(图)

  西安市第四医院住院部张贴的停保通知

  本报记者宁峰摄近日,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给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下发通知,从9月1日起,停止194家单位医疗保险“待遇”,不得为这些单位职工报销医疗费及挂账就
医。

  此次停保涉及近2万名参保职工。

  单位连续欠费三个月以上,职工的医疗保险被叫停。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日给定点医疗机构发出通知,自9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不得为欠费单位职工报销医疗费,同时,停止对欠费单位职工挂账就医。据了解,此次停保,涉及近2万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机构已接到给停保户不得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一些医院:已执行停保通知

  昨日,记者在西安市第四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公告板上看到:“各医疗机构、中心内各科:经核查,194户单位连续欠费(医保费)在三个月以上,个别单位已作销户处理。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停保,各科不得为这些单位职工报销医疗费、审核慢性病,各定点医疗机构停止对其职工挂账就医,职工就医按非参保单位对待。”落款是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日期是8月17日。并附有194家欠费单位的名单。

  对于通知,医院是如何执行的呢?据西安市第四医院医保办的李女士介绍,医院是9月1日接到通知的,随后就对通知中的194家单位前来就诊的职工,不再报销医疗费,按非参保单位职工对待。

  部分欠费单位:还未接到通知

  记者昨日按照194家欠费单位名单,联系到了其中的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该站负责职工医保的工作人员赵先生说,单位2001年准备给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曾经在西安市医保中心登记过,但后来因为内部原因,单位决定在省医保中心办理。所以,这次西安市医保中心就按欠费单位登记。赵先生说,在接到停保通知后,他还去西安市医保办反映过单位的问题。

  另一家欠费单位西安第一肉类食品厂工作人员说,几年前曾经给职工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后来单位效益不好,就停了。他不知道市医保办发的这个通知,现在单位也没人管这事了。

  “名列其中”的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负责职工医保的蒋姓工作人员听说此事后,表示很惊讶。他说,单位一直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他们从来没接到停保的通知,根本不清楚这件事。

  市民:简单停保不够人性化

  昨日,西安市民崔先生在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也看到了那份停保通知。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他把停保名单仔细看了一遍,大都是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没有按时缴纳医保费,主要原因可能是这些单位实在没有能力缴纳。而医保中心对欠费单位的职工停止报销医疗费等的做法有些不人性化,难道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其他途径和办法吗?医保管理中心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协调督促工作?要知道其中相当部分的被停保职工生活本来就很困难,简单停保会让他们就医更困难。还有一些市民持同样观点。

  医保中心:停保实属无奈

  昨日,据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他们停保的194家单位都是欠费在3个月以上的,有些长达2年之久,涉及职工近2万人。按照《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单位欠费一个月就应该给职工停保,也就是职工不能享受住院时使用统筹资金,住院费要自己全部承担;同时,该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已参加医疗保险但又自行中断缴费的单位,从中断缴费当月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中止向个人账户划拨费用并停止统筹基金支付其职工的医疗费,直至恢复缴费。职工在中断缴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在本单位补缴所欠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按规定支付。被停保的单位大都是长期欠费单位,医保中心是在这些单位不执行医保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才无奈对他们采取停保措施的,目的是督促他们尽快补费,按时缴费。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目前单位欠费的主要原因有3种:一是单位经济困难,无力按时足额支付医保费,占到欠费的90%;还有一部分是由职工自愿集资缴纳的医疗保险没有及时缴纳,占到欠费的5%;最后还有一些单位不想缴纳保费而想骗保的,占到5%左右。

  据了解,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停保通知下发后,这几天陆续有十多家企业补缴了医保费,目前还有一些企业答应来缴费。该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在编人员40人,聘用的有40多人,管理着部、省、市级3800个单位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离休、公务员等保险,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就有90多万人,工作压力很大。

  这位负责人提醒拖欠医保费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免在就医时出现问题。

  如果市民要咨询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可拨打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保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752113、85752114、85752115。

  单位被停医保职工看病遇难题

  农行西大街支行员工小赵腿上长了个小包,昨日早上,她拿着西安市医保卡去省人民医院就诊,却被告知因她的单位欠费停保,不能使用医保卡。由于她的病情不太严重,小赵只好离开医院。小赵将此事告诉单位负责职工医保的人,单位这才知道他们被列入了欠保名单。

  据农行西安分行西大街支行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新介绍,单位的小赵告诉他停保以后,他赶紧去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查询,说明他们单位从去年7月至今,已改用转账的方式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由于资金已经到该中心账户,但还未入农行西安分行西大街支行单位的医保账户,所以也就认为该银行欠费,但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钱未入户,目前正在核实中。

  李新表示,如果因为转账原因导致此次停保,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应该在去年7月份就下通知,要不是单位的职工遇上这件事,他还不知道被停保,他们单位参保的职工有250名左右,影响较大。

  相关链接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划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住院医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疾病或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发生的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部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需定期门诊治疗的特殊慢性病(如肾透析、肿瘤放化疗等),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数额和时限缴纳或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所欠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单位或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郭魂强实习记者段晓宁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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