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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沪签订加强合作交流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5:2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曹显钰)9月6日,在沪考察访问的安徽省党政代表团与上海市签订两省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的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金龙出席签字仪式,上海市市长韩正、安徽省省长王金山代表两省市在协议上签字。上海市领导龚学平、王安顺、冯国勤、范德官,安徽省领导张学平、文海英出席签字仪式。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原则,皖沪协议决定两省市在九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区域合作,上海积极支持安徽有关城市参与长三角城市专题合作和有关活动;共同参与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等。加强能源合作,共同推进淮南、淮北、马鞍山发电机组建设;上海在能源技术和能源设备制造方面优先与安徽开展合作等。强化交通运输合作,争取早日实现高速公路网道路交通运行信息互通和共享,实现不停车收费系统技术标准的统一和跨省市应用,实现跨区域联运应急处理;积极支持上海企业优先参与安徽港口、航班、航线建设等。加强产业与园区合作,上海把安徽列为产业扩散重要备选地;安徽支持上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到安徽开发工业园区,建立两地产业转移交流合作平台等。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交流合作,两省市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机构;建立有利于双方科技发展的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等。加强农业合作,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机制;上海将进一步畅通农产品绿色通道,并支持安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上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加强旅游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实现旅游资源与市场有效对接等。共同参与举办世博会,安徽将在全省组织力量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强化合作机制,开展两省市经常性高层互访,研究决定重点领域合作规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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