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裁告舞王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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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29 扬子晚报 | |||||||||
汇丰银行亚洲区女行政总裁王以智要求拉丁舞导师夫妇退还学费案件,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王以智胜诉,取回6259万元学费。提出诉讼的王以智热爱拉丁舞,先后跟随多位名师学习,被告是十五届拉丁舞世界冠军费尔伟瑟及其丈夫萨卡尼,王以智于2000年开始,跟随两人学跳舞,至2004年,萨卡尼要求王以智支付1.2亿元,作为2004年至2012年的学费。在2004年8月,两人在一场公开练习时,萨卡尼在一大批人面前粗言辱骂王以智,双方的关系开始破裂。王以智其后入禀法院,要求取回已经预缴的6200多万元学费。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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