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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不齐物业费撤走垃圾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48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6日讯(记者刘红)“我们小区的物业把垃圾桶撤走了,垃圾堆积在楼前!”今天上午,家住黄山路28号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因小区居民未交齐物业管理费,6天前小区物业把他们楼前的垃圾桶撤走,居民一直把垃圾扔在楼前,到现在生活垃圾大面积堆积楼前一直没人清理。对此,市物业办的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将调查情况协调解决。

  市民孔先生反映,8月31日,物业撤走了他们楼前的垃圾桶,居民只能把垃圾扔在楼
前,到现在已经堆积了两大堆一直没人清理。

  “因大多数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已直接影响到小区的正常管理与服务,为此,我公司不再继续垫资,从2006年9月1日起对本栋搂停止服务。”记者根据市民的反映来到位于黄山路的天惠苑小区,在4号楼的楼前发现这样一份公告。

  记者发现,在两栋居民楼的前面堆积了两大堆垃圾,泛着恶臭招来很多蚊蝇。“6天的时间里两栋楼的88户居民全把垃圾扔在这里!”一位居民告诉记者。

  “出门就闻到一股恶臭,简直生活在垃圾里面!”4号楼的居民江女士告诉记者,8月31日物业贴出告示后,当天晚上就把楼前的垃圾桶撤走了,两栋楼的居民以为还会来清理,于是还是把垃圾扔在楼前。

  “管理不到位,我们怎么交物业费?小区的两部分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环境!”4号楼4单元的李先生没有交物业费,他告诉记者,他们的小区分成两部分,他们所住的楼是非封闭的,而另外的三栋搂则是在封闭小区里,同样一个小区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环境,他觉得跟封闭小区内的居民交一样的物业费不合理。

  该小区物业的丁主任告诉记者,撤走垃圾桶实属无奈之举,从2004年到现在3年的时间内,两栋居民楼的居民共欠近6万元的物业管理费,5号楼从2004年下半年至今100%业主不交物业费,而4号楼48户业主今年上半年仅有13户居民交了物业费。

  丁主任告诉记者,两栋居民楼主要因为庭院没有封闭、没有设庭院灯等问题,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也跟开发商协调过!”丁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跟开发商协商封闭这两栋居民楼,可是一直也没有结果。到现在他们已无力垫付物业管理费,只能采取这种措施。

  对此,市物业办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如果垃圾桶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物业有维护管理的责任,但是如果是物业公司提供的设施则另当别论。至于封闭小区和非封闭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则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上的约定收取。他表示,他们将尽快调查该小区的情况,协调解决该问题。(请孔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100元)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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