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监督法》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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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8:30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见习记者范微微 首席记者伏怡)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利藩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央、省领导讲话精神,副主任唐景明、宫本升出席会议。 王艳彬在讲话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监督法》,这是对人大工作的全面加强和促进,是人大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又一个新起点。我市各级人大必须深入学
王艳彬强调,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大力继承和发扬以往监督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把好的、有效的做法发扬光大。多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始终坚持将监督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选择和确定监督重点;坚持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与构建和谐鞍山的大局,行使监督职权,为加速我市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坚持监督为民,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开拓创新,不断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王艳彬指出,当前,我市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好用活专项工作评议这一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二是认真研究《监督法》中的一些新规定,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深入学习《监督法》,为明年1月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