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条例(草案)规定 严禁景点超量接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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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8:55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宋兰兰实习生杨春艳)到处都是黑压压的人头,上厕所要排长队,车辆无处停放……每逢黄金周,各景点超负荷接待导致游客怨声载道。不少游客建议:景点在旅游高峰期量力而行,采取总量控制。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上获悉,正在制定中的《武汉市旅游条例(草案)》采纳了这一建议。
条例草案修改稿特增加一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旅客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当游客总量达到时,应采取分时进入或限制进入等措施。超负荷接待者,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据悉,条例草案修改稿将于21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陈华芳、单大年、王成宇、胡国璋,秘书长吕金芝与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