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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英:以“文”“化”人建设新农村 (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00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周泽锋 徐成葵 夏贤荣

  当前,在我国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三农”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问题,也是文化进步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这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建设新农村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8月30日,记者就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共江西省
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玉英。

  

李玉英:以“文”“化”人建设新农村(图)

  8月3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玉英接受本网记者专访。(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邓小勇 摄)

  记者:李厅长,请您谈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此外,您认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李玉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到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民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综合工程。建设新农村,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障,文化是灵魂。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需要村容村貌的新景象、生产生活新标准,更需要公民道德的新风尚、村民乡民的新形象。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但农村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有些地方的农民文化生活还相当贫乏,导致一些农村打牌赌博之风盛行不衰,封建迷信活动沉渣泛起,农村文化阵地逐渐被一些亚文化所侵蚀,各种宗教势力借机渗入农村社会。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由此可见,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文化建设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李玉英:以“文”“化”人建设新农村(图)

  2005年以来,江西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深受农民群众喜爱。图为2006年初,省文化厅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深入上饶农村。(图片由省文化厅提供)

  新农村文化建设核心的内容是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新农民需要培养。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将文化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让勤劳的人民接受丰富多彩的文化熏陶,使他们成为高素质的一代新型农民。这些新型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民带着文化的滋润和文化的气息走上希望的田野,农村的欣欣向荣和繁荣美好便指日可待了。

  记者:作为文化厅厅长,您认为文化厅如何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履行政府的文化职能?

  李玉英:文化职能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这样一个文化的功能被充分挖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越来越离不开文化的时代,政府的文化职能应该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新农村文化建设理论的提出,也对政府的文化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发展和农村文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府文化部门理应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要准确把握、合理调整管理方式,努力构建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相适应的政府文化职能:

  一是要履行宏观规划的职能。要把农村文化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一道,纳入农村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之中,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考评。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中长期文化发展规划,使农村文化建设有目标、有重点、有举措。要强化协调机制,确保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真正负起责任来,共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二是要履行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职能。农村公共文化以其开放性、兼容性的优势,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独特的“黏合剂”作用。作为主管农村文化的文化行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农村、为农民提供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要把着眼点放在落实农民文化权利和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上,不断优化农村文化设施网络,全力打造农村文化的品牌,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三是要履行培育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与城市相比,农村的文化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但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文化消费占生活开支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电影、音像、演出、书报刊等市场非常广阔,农村文化市场具有很大的潜力。因此,文化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大有可为。首先,要扶持农村文化市场的建立,引导农民树立消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新观念,逐步使农民自愿参与文化生活;第二,要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制定相关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产业政策,扶持面向农村的文化经营单位和他们的活动;第三,要保证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文化执法,禁止腐朽文化的传播,清除“文化垃圾”。

  记者: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今年省文化厅的首要工作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李玉英: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我厅今年的首要工作是编制好我省农村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我认为这是切实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的关键之举。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全面的要求,加快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过不懈努力,到“十一五”末,力争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目标。

  

李玉英:以“文”“化”人建设新农村(图)

  2005年以来,江西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深受农民群众喜爱。图为2006年初,省文化厅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深入鄱阳县农村。(图片由省文化厅提供)

  为编制好规划,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深入农村调研农村文化建设情况。省委、省政府对这次调研高度重视,以两办名义下发了通知,并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深入调研。调研组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在对27个县(市、区)、44个乡镇和47个村实地考察后,进一步摸清了家底,理清了问题,明确了思路,为今年在“十一五”规划中体现特点,展现亮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二是制定江西省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是当前加强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意见》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厅代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草拟了贯彻落实该文件的实施意见,着重从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农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该稿正在征求有关厅直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待修改后上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由两办联合下发。

  三是加强了对涉及农村重大文化工程、重大文化项目的规范和管理。农村文化工程和重大文化项目是我们搞好农村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从这些工程和项目的规范管理入手,能够有效地带动全省农村文化的全面繁荣和发展。第一,对省政府投入一个亿资金开展的农村三项文化活动工程,我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三项文化活动的通知》,提出了“各级文化事业单位要抓住机遇,面向市场和群众,把优质产品和服务送给农村和农民”的要求;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和使用以及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对江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我们已经出台了《江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组织、资源、基层中心、信息服务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下一步将制定《江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规划》。第三,对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我厅正在代省政府起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这将成为我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正在调研起草当中;第四,对江西省农村电影“2131”工程,我厅制定了《政府资助设备及公益性场次管理暂行办法》。

  这些地方规范性政策和法规,是我们编制农村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基础。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把握农村文化建设的规律,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李玉英: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为广大农村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领域,它包括政策法规的体系、基础设施的建设、现代服务手段的运用、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以及经费的保障等内容。其中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是构建充满活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和难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是展示农村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保障和发展农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是发展农村先进文化重要的保障。

  我省在新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现代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步伐。

  一是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要充分利用国家重大财政项目向农村转移有利时机,加强农村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广大农民在劳动之余,具有就近享受文化服务的场所、场地。在搞好乡镇文化站建设的同时,努力争取财政资金,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投入,加强村文化室、图书室、村文化广场建设。

  二是加强乡镇村文化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文化干部培训力度,力争将全省乡镇文化干部培训一遍,使他们明确职能,提高对村级文艺骨干的辅导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满足不同层次农民需求的文化活动,如继续组织开展好农村三项文化活动、广场文化系列活动、乡土特色文化活动等,逐步培育品牌文化。

  四是大力扶持农民自办文化。通过组织文艺汇演、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等方式,增加农民自办文化的展示和水平提高的机会。

  五是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影‘2131’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载体,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通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十一五”期间,使我省农村文化在服务内容、手段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农村文化工作服务范围扩大,在群众文化生活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积极发展文化大院或文化中心户,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经常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的人数明显增加;农村群众的文化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所占比例明显提高;面向市场,在农村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记者:江西在“十一五”期间农村文化建设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李玉英: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在我省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具体目标任务是:县、乡、村三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较快发展。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有所提高,文化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江西农村文化建设积累了哪些经验?

  李玉英:近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切实感觉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先导;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是前提;科学确定发展思路是关键;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基础;招商引资上项目是动力;致富农民是根本;营造良好环境是条件;搞好干部队伍建设是保证。在具体做法上,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是在功能上,农村文化建设要从单纯的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转变到积极配合、主动融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中获得自身的发展。

  二是在着力点上,农村文化建设要从以往的以县为主的投入格局,转变为以立足乡村、深入农户为主,加大对乡村两级文化的投入。

  三是在主体力量上,农村文化建设要从一味依赖政府的作用,转变到强调在政府的主导下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形成社会办文化的合力。

  四是在模式上,农村文化建设要努力创新载体和手段,着力构建县乡村户四级文化网络。在此基础上,突出特色,因地制宜,促进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

  五是在体制机制上,农村文化建设要从体制陈旧、机制不活的状态下,转变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适应文化事业自身发展规律上来,不断增强服务农民的能力,提高农村文化服务水平。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农村文化队伍人员不齐、素质不高的现状,加强教育培训,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中国江西新闻网9月7日南昌专讯)

  【采访手记】通过对李玉英厅长的采访,我们深切体会到,江西省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认识有深度,职能有广度,目标有高度,措施有力度。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在这里,我们衷心地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村文化事业,让丰富多彩的文化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培养造就出一代又一代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编辑:魏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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