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田间地头设法庭当众判案 部分法院率先推出此举旨在减少农民打官司时来回奔波也为更好地普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本庭宣判被告人胡某某等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这句本该出自法院的话,却从南汇区航头镇的一间会议室内传出。为了减少农民打官司时来回奔波,也为了普法,南汇、崇明、金山等区级法院率先将法庭开到了农村、田头等地,深入案发地公开审理案件。这是记者昨天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信息,据悉这也是上海法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第一步。

  南汇农民胡国林父子和富海荣从事家禽养殖生意,由于养的鸡经常生病,缺乏科学常识的三人盲目地相信鸦片能治鸡病的土办法。于是三人从去年11月开始,将罂粟籽撒向了自己搭建的养鸡大棚附近。鉴于南汇区每年都有农民种植罂粟用于家禽防病、治病,却不知触犯刑法的现象,南汇法院决定应让更多人意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性,便于上周末深入农村,在案发地航头镇公开审理案件。果然开庭那天,共有当地养虾、养鸡大户等二百余人前来旁听庭审。庭后这些养虾、养鸡的大户纷纷表示为鸡、虾治病要靠科学,再也不种罂粟了。

  记者了解到,在案发地审理的案件中,主要以农村常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赡养纠纷、财产和人身损害纠纷。“将法庭开进农村、田头,并不完全是为了向农民普法,更多的是减少他们的来回奔波。”南汇法院和金山法院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农村相对于市区地方较大,出行也不方便。法庭设到农村,就能缩短法庭和农民间的地理距离,在时间上也灵活安排,做到早晨中午晚上都能开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