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测到超速只罚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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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公安厅出台文件规范“电子警察”执法行为 新快报讯(记者牟晓翼实习生李凌云通讯员程刚谭健)为什么一超速就能被拍到?每次被拍都要罚款?针对常走高速路车主的一些疑问,省公安厅最近出台了《广东省公安机关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要求,利用“电子警察”拍摄应当清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种类、时间、地点等特征。交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录入计算机系统。同时要求对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先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中的车型、颜色等车辆外观特征数据进行比对,经比对无误后方可录入计算机系统。 被处罚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提出,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另外,对同一辆机动车在一个连续时间状态,在同一个大队辖区的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测速设备或者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另外,机动车转移登记后如发现该车在转移登记前还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警部门不再处以罚款。 因计算机系统故障、数据不能正常传输等原因造成违法记录没有及时撤销,但当事人提供了缴纳罚款凭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仍将办理车辆及驾驶人业务。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