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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本市认真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在各区县的支持和配合下,加强未经批准自办学校的安全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决不能因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而使在校学生失学,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

  截至今年暑假前,全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共计36.6万人,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借读的22.8万人。目前本市有55所打工子弟学校得到批准。未经批准的241所自办学校就读的
学生近10万人,主要集中在朝阳、海淀、大兴、昌平等9个区,大多数学校办学条件简陋,校舍、消防和卫生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几乎所有自办学校都存在着教师没有教师资格、办学场地狭小、不具备最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等问题。多数学校未按国家规定的课程开课,教育教学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为保证流动人员子女也能和本市学生一样,安全接受较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今年6月本市启动加强自办学校安全管理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工作将按照“分流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对校舍、食品卫生和消防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加以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又无法改造的自办学校予以取缔,将大部分来京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公立学校或已批准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此项工作的前提是决不能因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而使在校学生失学。

  目前,各相关区已完成周边公办学校维修和增建项目,确保新学期能够接收分流学生。海淀区7月已将1356万元维修和增建基建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昌平、海淀、大兴、朝阳等区将10余所腾退出的公办校舍无偿交给流动人员办学者使用;同时建立可移动学校,接收附近流动人员子女入学,丰台、石景山等区分别对虽未经批准、但学生分流有困难的学校进行校舍改造和维修,目前,已投入近30万元。此外,市级财政还专门下拨8000万元用于各学校改造所需的基建、修缮和设备经费。

  在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同时,本市还对这批学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认真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保障来京务工农民子女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北京能接受较高质量的义务教育。R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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