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要尽力避免由政府部门起草法律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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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1:14 新华网 | |||||||||
凡是能够不交给部委起草的法律,都应该交给人大,或者一个与本部门的利益没有关系的部门机构去起草 新华网无锡9月7日电(记者孟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参加正在举行的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时说,中国的立法要进一步民主化、公开化,要尽量避免由政府部门起草法律的现象。
马怀德说,近十几年来,中国的立法成效显著,但需要进一步保证人民的参与,保证立法的中立态度,也就是说,凡是能够不交给部委起草的法律,都应该交给人大,或者一个与本部门的利益没有关系的部门机构去起草。否则的话,立法不容易摆脱部门利益的干扰,甚至还有部门利益之争。 前几年在审议一部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就农用机动车管理问题,法律草案起草部门由于触动了同样对农用机动车有管辖权限的其他两个部门的利益,从而引发了激烈争论。 他还指出,立法进程中还应该处理好制定新法和修改旧法的关系。在一些实施了几十年的法律中,有一些条款有些脱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应该及时进行修改。 他说,当大量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被颁布后,如何确保有效地执行这些法律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保证执法机关独立行使执法权力,而且要督促保证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点击详细 ·典型案例· 环评法正“年轻”是否要动大手术 4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2005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城市环境问题仍相当突出。权威人士分析,其中有些问题与当初规划不合理有关。而涉及规划环评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在陷入一场修改与否的争议中。 环境法学专家透露,立法时的先天不足必然会导致这种结果。 原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回忆,当时的利益博弈使得这部法律险些夭折。>>点击详细 来源: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