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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警察与重罪女犯的“托孤协议”(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3:02 新华网

  守住承诺

  经过领导同意,刘继平把珍珍领回自己一室一厅的小家。

  面对这份特殊的监护协议,不仅龚文君不信,就连珍珍的外婆也不信。但刘继平却认为,身为一名警察,应该珍视诚信,尽管承诺的对象是一个罪孽深重的犯罪嫌疑人。

  从2002年6月11日起,珍珍在刘继平家过上了安稳的生活。

  刘继平工作繁忙时,就将珍珍交给自己姐姐照顾。一天傍晚,刘继平像平常一样在公交车站等珍珍放学,可过了约定时间还不见孩子,刘继平急了:是不是孩子受了什么刺激,心里有什么反复和波动,离家出走了?刘继平在站台上来回踱步。学校下午6时放学,刘继平一直等到下午8时半,才盼到珍珍那熟悉的身影。看到珍珍跳下车,刘继平跨步迎上去。原来是学校临时加课。刘继平拍拍她的肩膀:你回来我就放心了,珍珍听到这话低下了头。眼里闪着泪花,这孩子也许从小到大没人这么关心过她,和刘继平相处了几个月,珍珍将刘继平当成了亲人。

  2002年9月,龚文君的案子到了起诉阶段。刘继平必须让孩子面对一个现实:她的母亲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刘继平小心翼翼地问孩子:你对妈妈这个事情怎么看。珍珍听了之后看着刘继平说:我听叔叔的,相信法律。刘继平一下子如释重负。

  刘继平刚决定收养珍珍时,身边有很多人对这个协议提出疑虑。首先,刘继平不符合成为孩子监护人的条件,他才33岁,刚刚离婚,儿子交由前妻抚养。再则,珍珍过两年就成大人了,有人好心劝他:“你是她家的仇人,自己要小心啊。”况且,刘继平的工作繁忙,自己的儿子都没时间照顾,怎么能照顾好珍珍呢。

  刘继平觉得,他执法破了案子,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却可能让一个孩子成孤儿,那不是执法宗旨,他要尽所能照顾珍珍,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摆在了刘继平面前,他不能给珍珍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让姐姐代为照顾也不是长久之计。他不得不重新考虑珍珍的抚养问题。

  思考良久,刘继平决定借助媒体向社会寻求爱心家庭。经过他的仔细挑选,驻汉某部机关的李上校成为珍珍18岁成年前的长期资助人。

  珍珍在李上校家不仅得到了家庭温暖,还受到了良好教育,珍珍喊李上校为“舅舅”。但几个月后,因为“舅妈”工作变动,家里缺乏人手照顾珍珍。刘继平决定在外租房,将珍珍外婆接来照顾她,生活费由他与“舅舅”共同承担。

  2003年6月,珍珍进了一所重点高中。刘继平的经济负担又重了。他自己节衣缩食,对珍珍却毫不吝啬。在抚养珍珍的这几年,刘继平在忙工作的同时,几乎付出了全部的力量照顾珍珍。

  

一个警察与重罪女犯的“托孤协议”(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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