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汇丰女总裁合约纷争 上庭追回6000万拉丁舞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5:00 国际在线

  

汇丰女总裁合约纷争上庭追回6000万拉丁舞学费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 段爽):六十岁的汇丰银行亚洲区女行政总裁王以智要求拉丁舞导师夫妇,赔偿六千二百万学费的案件,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王以智胜诉。

  据此间媒体今日(7日)报道,法官麦卓智直指Mirko(舞王)是一名差劲的证人,
庭上证供无法自圆其说及有不真实之处,就为期8年协议的一亿二千万元学费,Mirko提出反申索5,920万元尾数,法官断然驳回。

  法官麦卓智在判词中指出,身为Monica(王以智英文名)拉丁舞导师兼比赛拍档的Mirko,在排舞场地公然辱骂Monica的行为,以及他在电话中对Monica表明不会再授课并答允回水,已可视为违反口头合约和破坏互信,8年合约期仍未开始,Mirko夫妇无权扣起不予退还,该笔预缴学费,即194万美元和3,271,590英镑。法官谓就算是Monica本身有份违约,Mirko夫妇也只能向她提出民事索偿,而绝不能像订金般充公学费。

  Mirko庭上的证供未令法官信服,首先他跟Monica闹翻后没有即时道歉或补救,还恫吓Monica立刻支付400万镑,否则不会陪她出外参赛。法官认为双方合约的缔订,是建基于互信和尊重,师生和拍档关系始能正常运作,Mirko口头上毁约,已是破坏这种互信关系。

  根据王以智的证供,Mirko曾经向她提出替她私下授舞20年,但要她支付3000万镑,即4亿4400万港元,王以智直斥他黐线,而没有答应。法官接纳Monica的说法,Mirko不停向她攞钱,出外比赛有好成绩会要得更多,惟钱畀得愈多,Mirko的态度就愈恶劣,三番四次表示如不预支学费,就停止授课、取消出外参赛,退还学费,王以智不想2年来学舞的心血泡汤,惟有如数支付。前后3份合约,02年11月至04年10月付1000万港元,04年11月至07年10月付600万美元(约4670万港元),07年11月至2012年10月支付500万英镑(约7400万港元)。

  Mirko辩称其实双方只得1份延续性合约,在发生排舞风波之后,他从无清楚讲明不继续合约,他说不想再教舞或不想见到Monica,纯是意气说话。

  然而,王以智却把04年8月跟Mirko的电话对话录音带呈堂,法官谓声带清楚Mirko不友善地说:“乜都玩完,唔会再有堂上,唔会再有比赛,我会畀番啲钱你。”上述说话已证明Mirko单方面提出解约,而最后王亦接纳对方毁约,并著Mirko依时存钱入她银行户口。

  王以智于○○年跟15届世界职业拉丁舞“舞后”Gaynor学跳舞,2年后转由Gaynor的意大利籍丈夫Mirko授舞,当时Mirko28岁,舞后Gaynor则27岁,王先支付1,000万元学费,及后在Mirko施压下,为1.2亿港元全期学费预支6,200万元,期间,Monica数度出外参加国际拉丁舞大赛,03年在美国洛杉矶比赛得到第4名,到04年8月的2个晚上,一班人在铜锣湾丽花大饭店排舞时,Mirko以粗言秽语责骂Monica跳得差,Monica众目睽睽下受辱,强忍悲伤,最后双方关系破裂。王以智另寻新拉丁舞导师Jordon,每月学费165,000元。

  早在04年9月王以智入禀向舞王两夫妇索偿,两夫妇已将6,200多万元款项存入法庭,法庭亦因此解除了两夫妇的冻结资产令。日前获判胜诉的王以智,可从这笔法庭存款中支取赔偿金。

  图:王以智表示满意法院裁决 (来源:香港大公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