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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天通报一次灾后重建 新建房已竣工6575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5:5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7日讯(通讯员梁雄明 潘志武)今年入汛以来,广西先后遭受了8次强降雨的袭击,全区受灾人口2347.79万人次,因灾倒塌居民住房2.86万户12.29万间,损坏房屋19.65万间。灾情稳定后,自治区民政厅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在2007年元旦前确保每一倒房户建成30平方米的住房并入住新居的目标要求,迅速将救灾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上,集中建设灾民新村。

  为确保水毁民房恢复重建任务的完成,一个多月来,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自治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对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把水毁民房恢复重建作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组织力量做好因灾倒塌房屋的核实,组织了15个工作组督促和检查各级做好核实工作,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不瞒、不虚报一户。

  三是迅速出台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

  四是积极筹集资金。自治区按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2000元、一般农户每户补助800元的标准及时下拨了恢复重建资金,并要求各市、县配套的资金不低于自治区补助标准。截止9月5日,自治区已下拨应急资金和灾后民房重建资金1.02亿元,各市、县已落实重建资金5818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落实资金1823万元,社会捐赠691万元,群众自筹3209万元,其他资金95万元。

  五是制定优惠政策。凡灾民恢复重建涉及的收费项目,有关部门一律免收。

  六是落实干部帮扶制度。自治区、市、县、乡层层建立帮扶责任制,把每一户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干部,保证每一户无家可归的倒房户都有干部进村驻户实施帮扶,不完成重建任务不得离村。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截止9月5日,全区全倒房户重建的新房已竣工6575户28273间,占23%。从8月20日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每20天通报一次各地恢复重建的工作进度,针对各地的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编辑:黄皓作者:梁雄明 潘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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