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将处罚美丽园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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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2:2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轶滨)因擅自撤离美丽园小区,并造成小区停水断电,北京鸿铭物业公司将受到严肃处理。昨天,市建委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首次就美丽园小区物业撤离事件表态。 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说,在美丽园小区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中,物业公司违规操作,在业主大会未选聘新的物业企业的情况下擅自撤离小区,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市建委发布的接撤管相关指导意见规定,物业交接有争议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违规的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法采取限制参加招投标等措施严肃处理,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依法停止企业资质并限期整顿。 隋振江说,美丽园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一直未形成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来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或和原公司续签合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始终处于不清晰、不稳定的状态。对此,年内将出台的《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将理顺物管活动中各方的关系。 会上,吉林副市长对一些物业和供电、供暖企业在与用户纠纷中,擅自停止供应的做法做出批评。他说:“水电是人的基本生存保障,任何单位不得以用户不交费等理由停供,政府已准备了应急预案,在发生此类问题时将强行介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