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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要喝水得向他交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2:5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吕洲科 肖春道通讯员 陈建鋆 实习生 邱祥彩

  本报讯 闽侯县青口镇梅溪村有这么一伙“村霸”,霸占了村里的饮水源,村民要喝水还得向他们交费。不仅如此,他们无视村民反对,强行挖毁耕地和林地80余亩,将土石出售,并将挖毁的土地出租建猪舍。日前,这伙“村霸”被闽侯警方一举捣毁,抓获以林万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4人。

  昨日,记者来到青口镇梅溪村。全村有300多户居民,大多以养猪为生。在梅溪村后的半山腰,有新旧两座水塔,新水塔明显大过旧水塔,且在旧水塔上游。一名林姓村民说,村里很多村民都是养猪户,猪粪便四处排放,村里溪水和多处井水都被污染,继续打井已打不出水了,这里和村里另一个叫做狮头岭的地方的出水成了村里所有的生活水源,于是村民们分别在这两个地方集资建了一座水塔。不料在2004年,林万某等人在原水塔上游又建了一座更大的水塔,几乎抢走了原水塔所有的水。

  林万某把集体水源占为己有后,铺设管道,按自来水市价向用水村民出售,单单卖水的收入,据不完全统计,一年大概就有7万多元,目前已证实收了3万多元。

  不仅如此,警方还查明,从2004年开始,林万某伙同陈炳某、张国某、吴建某、谢培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将梅溪村委承包的果园及果园周边的村民耕地强行挖毁,将土石出售,并将挖毁的土地租给他人及供自己建猪舍,从中获利四五十万元,造成耕地约35亩、林地约50亩遭到完全破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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