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还能回家过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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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2:55 海峡都市报 | |||||||||
N《天府早报》供稿 本报讯 服刑期间,可以外出看病,回家过夜,还能接受宴请,并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昨日,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工作人员行贿,服刑期间的原成都市一副区长再次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43岁的马建国,原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检控机关指控,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期间,马为了获得以上不正当利益,向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帮志及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等人(另案处理)多次行贿人民币共计31555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