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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200万炒股买彩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3:2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江荣义通讯员 陈聪艺

  本报讯 “炒股获利了,就向公司汇报,并向公司要求分一些钱嘛……输钱了,我当然也会向公司如实汇报,接受处罚呗。”厦门一公司资金部副经理陈某,昨日在接受厦门市检察院检察官提审“200万公款炒股买彩票”案时,交代称,当初以为拿自己“掌控”的资金去干点“私活”,至多不过是内部违纪的小错误,没想到却是涉嫌挪用资金的罪名。

  陈某有大专文化,曾经在银行、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任职,2005年年初,作为人才被引进到厦门一家著名的公司,任职资金部副经理,年薪6万元。陈某掌握财权,3000元以下的资金,由他负责审批;3000元以上的经领导同意后,他也可以批。重要的是,他掌管着公司的转账支票、公章和银行预留印鉴。也就是说,只要他想批钱,即使没有领导同意照样畅通无阻。

  他炒股和买彩票不断亏钱,负债累累。2005年8月,陈某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他说他曾经向公司领导汇报:现在股市行情很不错,何不拿点资金去搏一把!他还称,公司领导笑笑,既没答应也没反对,他的理解是默认了。对此,该公司的领导矢口否认。

  2005年8月22日,陈某转了180万元公款进入

股票个人账户,结果还是亏。案发后,警方对他的资金账户采取强制措施时,180万元只剩不到150万元。

  同时,陈某还先后两次共转了20万元到朋友的公司账户中,再取出现金去买彩票。陈某怕被人怀疑,在每个彩票点都只买几千元,但20万元还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全被他花光了。

  挪用资金去买彩票,陈某倒是承认公司完全不知情。他的解释是,“如果买彩票赚了,本金会归还公司,但赢利得归我;如果亏了,就用我自己的工资补上呗。”不到一个月,公司就发现了他干的坏事。陈某也承认了,还信誓旦旦要还钱。可是,一回到家,陈某便迅速溜之大吉,出逃期间他还继续炒股买彩票。

  今年4月25日,被网上通缉的陈某被抓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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