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商品房今后也要缴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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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4:23 山西晚报 | |||||||||
本报9月7日讯(记者岳威)太原市政府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城中村”商品房出售必须缴纳契税。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城中村”建设了大量商品化房屋并对外销售,但由于未办理产权证书,大量契税难以征收。为堵塞契税征管漏洞,太原市今后将加强对“城中村”房屋建设的清查管理工作,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堵塞税收漏洞。
此外,《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预售房跟踪管理制度,对房屋移交后不开具正式发票的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购房人,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