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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砸瓜抢钱的城管是在自我否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4:24 舜网-济南时报

  □孙立忠

  6日晚8时30分许,成都市区,60岁的唐大爷在收摊回家的途中,被一群城管执法人员从三轮车上拖下,并被要求交50元的罚款。唐大爷不从,对方将车上的西瓜砸烂后,又将唐大爷强行拖行近300米。在拖行过程中对其拳打脚踢,并将其车上180余元现金强行收走。周围近百群众被激怒了,他们拦下执法车,并高喊:严惩打人者(9月7日《华西都市报》)。

  关于城管执法人员的负面新闻已实在太多,搞得人们已有些“审丑疲劳”,但成都这几名城管人员的做法仍然不失为一个值得解剖的极致标本。

  之所以称其为极致标本,是因为其将城管不恰当执法的诸般丑陋熔于一身。城管人员砸瓜不新鲜,城管人员打人也不新鲜,城管人员乱罚款也不新鲜,但这三样同时出现,而且打的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运用的手段是既拖又打,拖行距离达300米之远,并强行收走了超过罚款数额的钱,就不能不让人震惊了。

  打人、砸瓜以及强行收钱——已差不多可称得上抢钱,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已被这样的行为所颠覆,这些城管执法人员就这样完成了对自我的否定,他们显然已不配进行执法。这哪像是文明的执法者,而更像是一帮泼皮无赖。

  或许有人又要将此归结为执法者的素质问题,这固然不无道理,但屡屡出现这样的不堪,恐怕就不能以一个“素质”了得了。

  城管名为管理者,实际上更是服务者,是被纳税人雇佣来进行服务的,是公众的“仆人”。上述行为的发生,说明某些城管人员缺乏起码的角色意识。角色的失位,或许才是问题的本源。权力之所以表现出蛮横的一面,而不是温馨服务的一面,只能说明其还缺乏有效的监督。

  群众的怒吼表明了他们的爱憎。权力只有为民所用,而且用起来“温柔体贴”,才有其合法性。如果权力被用以作威作福、侵害公众权益,公众只能对其说不。

  在群众的愤怒面前,打人的城管执法人员逃之夭夭了。看来,这些人也并非无所畏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让他们随时随地都保持畏惧之心。让民意决定执法者的命运,让群众的愤怒能时时发挥作用,或许才是惟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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