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债主可自行悬赏寻“老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浙江省高院出台《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规定自9月1日起,在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并经法院审查同意后,申请执行人可以自己悬赏寻找“老赖”,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自己设置,不设上限。
6日,浙江余杭6名申请执行人(单位)向法院递交悬赏执行申请,寻找杭州运通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云康下落。余杭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信用促进会会计俞振荣说,马云康拖欠该促进会95万余元,如执行到位,“线人”可拿到近5万元。 (今日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