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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抢劫犯后,他还能读大学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35 都市快报

  高考前,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成了抢劫犯高考后,他被高分录取,可他还能读大学吗?

  被抢劫的姑娘、副校长、检察官共同作出一个审慎而可敬的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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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即将参加高考的优秀学生,一念之差抢了别人的手机。被抓后,所有人都震惊了,没人愿意相信一个才17岁、品学兼优,在旁人看来前程似锦的少年,会做出这种事情。

  随之而来的,是学校、被抢劫者、同村的人们痛苦而又审慎的抉择:起诉他,这个孩子的一生说不定就这样完了;不起诉,如何给公众一个交代?

  8月28日,宁波象山检察院以审慎的态度,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决定拉孩子一把,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第一幕

  关键词:感恩

  时间:昨天清晨

  地点:湖北荆州教育学院大门口

  人物:陈氏父子

  清晨5点。经过12个小时的颠簸,一对从宁波来的父子,站在了荆州教育学院的大门口。

  静静地,晨风中站着,他们呆呆看着大学的校门,好一会儿,小陈突然转头对父亲说,“爸爸放心回家,告诉妈一声,我会好好念书的。”

  从没去过湖北的宁波人老陈,一时间眼泪差点掉下来。小陈成了当天最早到学校报到的一个学生。他在心里想的只有两个字:感恩。

  而在半个月前,已经被高校录取的小陈,每天想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却是:身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我还能上大学念书吗?

  第二幕

  关键词:抢劫

  时间:去年11月

  地点:象山芳阳新村小区

  人物:小陈、张丹唯

  去年11月1日晚,小陈做了一件让所有人意外的事:抢劫!在象山一企业上班的张丹唯下班回家,刚走到芳阳新村小区的路口,就被一个黑影撞倒在地。那人试图夺走她刚买的诺基亚手机。“抓贼啊———”张丹唯的第一反应就是呼救。喊完才意识到抢劫自己的竟是一个孩子,“学生模样,顶多才十几岁。”

  在小区里,闻声而来的群众当场把小陈抓住,扭送派出所。知道小陈还是个高三学生,大家都很疑惑,就要高考了,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小陈的声音很轻:想买个MP3,爸妈不给,所以想抢手机换MP3。

  案发后,考虑到小陈还未成年,小陈被允许取保候审。今年3月,象山检察院正式对此立案调查。

  此时,距高考还有3个月。

  第三幕

  关键词:震惊

  时间:去年11月1日晚

  地点:小陈家

  人物:亲戚、朋友、老师

  小陈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常年在外做生意。

  听说此事,正在外地洽谈生意的老陈立即打了一辆的士赶回象山。

  晚上到家时,老陈心急火燎地发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老陈不敢相信啊。“我们赚钱辛苦,但儿子很争气,小学、初中一直到高中,没让我们操过心。”听说事情经过后,老陈还是不敢相信。

  邻居们也七嘴八舌,“从不和人吵架,更别说打架了,每次见面都叔叔阿姨地叫,很礼貌的。”

  小陈在读学校的副校长竺优文说,小陈当年以尖子名额被录取进高中,在校表现历来较好。高考模拟成绩统计表上,全年级600名学生,小陈的成绩始终保持在前300名。“努力一下,考个重点大学都没问题。”

  然而,现实令人们震惊,他们无从想象,这个所有人眼中的乖孩子,怎么会当街抢劫手机。

  第四幕

  关键词:判刑与否

  时间:今年5月-8月

  地点:宁波象山检察院

  人物:检察官、副校长、张丹唯

  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主办检察官白赣涛说,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如此“棘手”的案件。

  说棘手,因为小陈是一个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一旦起诉、判刑,孩子的前途基本算是毁了。”

  白赣涛说,考虑到小陈参加高考的特殊情况,决定在高考前对他暂不讯问。对于起诉与否?一要等到高考结束,二要看检察机关最终的调查取证结果。

  在高考前一个月,副校长竺优文向检查机关递交了一个申请:小陈当年以尖子名额被录取进高中,在校表现历来较好,从未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这次犯错纯属偶然。考虑到高考即将来临,像小陈这样一个原本比较优秀的学生,如果因为偶然的错误而影响其一生,实在太可惜了。

  一句实在太可惜了,强烈地震撼着检察官的心。

  让大家意外的是,几乎同时,当日被抢的张丹唯在得知小陈的一贯表现后,也写了一份申请,要求给予小陈免诉处理。

  他们都相信,“这个孩子是可以挽救的”。7月,高考结果公布,小陈被高分录取。“起诉还是不起诉,不仅关系到小陈眼前的求学机会,更直接影响到他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象山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丹海说,“是不是拉一把对孩子来说很重要,也很关键。在尊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我们需要衡量的是这个。”

  小陈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涉嫌抢劫罪,但因其具有抢劫未遂、作案时未满18周岁等从轻或减轻的法定刑事处罚情节,且具有犯罪后果较轻、平时表现良好、系在校就读学生等酌定的情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8月28日,象山检察院正式对犯罪嫌疑人小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尾声

  “孩子有救了!”得知不被起诉的消息,生平从未掉泪的父亲擦着眼泪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一一道谢。

  在父亲眼里,像再次看见儿子呱呱坠地一般。

  小陈说,那天从检察院回来,自己的两只手一直被爸爸和妈妈紧紧地握着,手心都是汗。而昨天,父亲老陈还把一个秘密透露给了记者,在高考结束后的几个月里,他让孩子到象山的一家针织厂做了3个月的搬运工。“让孩子锻炼一下身心,一来真正感受赚钱的辛苦,二来消除他不稳定的情绪。”

  听工厂的工人说,孩子做工的几天很努力,工作按时完成,还帮过很多工友。(通讯员陈世赢刘红新本报驻宁波记者李军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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