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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摔掉牙 食客索赔6.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40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梁龄实习生邓晓霞)顾客在火锅店就餐上洗手间途中,两次摔倒,造成多粒牙齿脱落、骨折,留下10级伤残。昨日,顾客李某将火锅馆告上九龙坡区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等6.5万余元。

  今年4月8日晚,李某和两位朋友到杨家坪直港大道龙湖鸭肠王店吃火锅,3人喝了8瓶啤酒。8点40分许,李某起身上厕所,途中两次摔倒,其中一次还将下巴磕到桌子上,当即
昏迷。火锅店老板随即将李某送到重医附一院治疗。经医院诊断,李某多粒牙齿骨折、脱落,耳朵、下颚等多处挫伤。后经相关医疗部门鉴定,李某属10级伤残。

  随后,李将火锅店告上法院,要求龙湖鸭肠王赔偿6.5万余元。该店代理律师称,火锅店大厅标有“小心路滑”的警示标志,已尽到自己的义务,不应赔偿。庭上,该火锅店大堂经理和当天曾在大厅就餐的一位顾客出庭证明,事发当天餐馆地上并不湿滑。被告代理律师指出,李某摔伤是其饮酒过多所致。

  而李反驳说,喝酒不能证明什么,况且每个人的酒量不一样,三人喝8瓶啤酒,他并没醉。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合议,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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