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闹市抢手机警察东西也照抢》后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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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4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勤)抢劫团伙胆大包天,竟连警察的手机也敢抢。昨日,这个作案11起的抢劫三人团伙在市一中院被公开宣判。刚满18岁的第一被告罗某和他的“兄弟伙”徐建平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李学红被判刑11年。 从去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罗某伙同徐建平、李学红等人采用持刀威胁、卡脖子等手段,频繁在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实施抢劫。短短45天,作案11起,劫得18部手机及其
同时,与罗等人一起领刑的还有两名收赃人周云和罗正兵。其中,周被判刑9个月。罗正兵则被判刑11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