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三人闹市抢手机警察东西也照抢》后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40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抢劫团伙胆大包天,竟连警察的手机也敢抢。昨日,这个作案11起的抢劫三人团伙在市一中院被公开宣判。刚满18岁的第一被告罗某和他的“兄弟伙”徐建平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李学红被判刑11年。

  从去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罗某伙同徐建平、李学红等人采用持刀威胁、卡脖子等手段,频繁在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实施抢劫。短短45天,作案11起,劫得18部手机及其
他财物,价值约2.1万余元。其中,一名受害者还是警察。

  同时,与罗等人一起领刑的还有两名收赃人周云和罗正兵。其中,周被判刑9个月。罗正兵则被判刑11个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