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从天而降砸人二审住户无一到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4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芳芳)5年前,市民蒋祥发途经渝中区文华大厦B座路段时,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伤头部,由于无法找到扔花盆者,他将大楼内的55位住户全告上了法院,一审败诉后,他提起上诉。昨天,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据蒋祥发介绍,2001年9月27日早晨6时许,他在回值班室途中经文华大厦B座路段时,被该幢楼一住户抛下的一个重达2公斤左右的塑料花盆击中头部,当即倒地昏死。后医生
由于一直查不出是哪家住户扔下的花盆,7万多元医药费让蒋祥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2002年9月25日,他一纸诉状将文华大厦B座55户住户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这些住户共同赔偿医疗费、续医费等各项费用24万余元。2003年4月,渝中区法院判蒋胜诉,要求B座业主每人赔偿蒋祥发3000元,业主不服,遂提起上诉,市一中院驳回判决结果,渝中区法院重审后,判蒋祥发败诉。蒋对此十分不满,重新提起上诉。 昨日的二审,住户方无一人到场,双方都无新的举证,但蒋祥发的代理律师,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的孙海天律师称,他们所提出的上诉理由有两点,第一,由于业主们都极力证明花盆与自己无关,所以他们要求业主举证;第二就是根据法律,他们认定花盆是建筑物上的堆置物,所以应由建筑物所有人,也就是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责任。蒋祥发提出的赔偿要求仍为当初的24万余元。 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