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讨工钱 绑架老板索3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6:5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为替朋友讨要300元工资,竟参与绑架其老板,索取赎金。昨日,犯罪嫌疑人邱世海因涉嫌绑架罪在江北区法院受审。他在庭上还觉得自己很委屈,帮朋友出气,讨回应得的工资,怎么成了犯罪。 要求加工资被拒欲报复
2005年7月,丁国祥(已判刑)等几人受聘,在熟人郭某承接的市三钢厂一割废铁处上班。开工几天后,丁国祥以工作的难度大为由,要求郭某加工资,遭到拒绝,于是暗自怀恨在心。 后因汛期江水上涨,割废铁的地点被淹没,工程被迫停工。丁要求郭某支付工资,郭称,做了几天工才300元,工程做完再结算不迟。丁国祥因此更加不满,准备对其进行报复。 绑架老板索取赎金3万元 同年7月26日8点,丁国祥得知郭在北滨路某处,便邀约了朋友邱世海、丁国荣(另处)、王建平(另处)等4人,在北滨路重庆造纸厂的折旧工地房找到了郭某。 邱世海等人对郭某一阵拳打脚踢,将他强行押上车,让他向家里要赎金3万元,否则就打断他的手脚。郭被迫答应。 帮朋友出气也构成绑架罪 之后,邱世海、丁国荣等人将郭某押往江津。当天下午4时许,丁国祥到约定地点收赎金时,被当场捉获。5点多,邱世海等人接丁国祥的电话,以为赎金到手,便将郭某释放。案发后,邱世海逃往山东青岛,今年3月26日经网上追逃被捉获。 检察机关认为,邱接受他人邀约,伙同他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公民,已构成了绑架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