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公权挑战法律的闹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这是一起以公权挑战法律的闹剧,迁延几年至今还没有收场。 公权是公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赋予政府和部门的权力,公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法律则是包括行使公权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规范。这个再明白不过的道理,一些地方党政负责人却往往“糊涂”。
辰溪县某些领导人,为了地方利益,一意孤行地剥夺招商公司经营开发水电站的合法权益,导致一个好端端的建设项目成了权势之争的殉葬品。这说明,在一些地方党政负责人眼中,“权力”大于一切,“利益”高于一切,公权被异化成个人或小集团手中呼风唤雨、草菅人命的“玩物”。 在新历史时期,政府职能主要是进行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辰溪县个别领导人之所以可以为所欲为,说到底,就是因为那里对公权的制约无力,缺少对法律的尊重,缺失对权力的监督。 人们期待着法律的公正判决,也在质问:公权挑战法律的闹剧何时不再上演?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