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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会维权领域延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3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青岛讯从今年9月起,青岛市法院系统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试点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这是青岛市为多元化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而推出的又一新举措。

  今年3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总工会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胶南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进行试点,上述四市区法院在征得案件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将
部分有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工会组织进行调解。其中,对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或者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先行委托同级工会组织进行调解,法院负责向所委托的统计工会组织出具书面委托函,并将诉状、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的复印件随函移送。按规定,工会调解案件的期限最长为一个月。劳动争议案件各方当事人在工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移交法院。

  业内人士认为,青岛市的这一做法,是工会维权领域的延伸和维权力度的加大。据统计,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四家试点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49件,结案171件,调解结案79件;其中,委托工会组织调解33件,已调解成功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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