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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行人交通违法处理办法执行难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38 大河网-河南商报

  《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半月来,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现象仍频现郑州街头,有市民质疑:该办法会不会又成一纸空文?

  街头:行人交通违法少有人管

  9月3日早7时30分,出差半月归来的郑州市民王海鹏,骑电动车通过经三路与东风路
交叉口,看没有交巡警,他一加速就冲了过去。

  但到世纪联华门前时,他停下了,一方面因为这里的路上停满了车,原本宽敞的路只剩下不到8米,成了一个长约150米的“华容道”,不容易过去。另一方面,半月前,他曾在这里被交巡警罚过20元,原因是他骑上了机动车道。

  当时,交巡警还让他交代是哪个单位的,他死活没松口。最后交巡警教育了他半小时才放行。

  正当王海鹏犹豫是否绕道时,“嗖”一声,一辆

电动车从他旁边蹿上了机动车道。接着,不到半分钟时间,有6辆电动车上了机动车道,从交巡警旁边溜了过去。王海鹏一看,紧跟着也骑电动车蹿上了机动车道,交巡警连看他一眼都没有。

  当日,王海鹏共闯了两次红灯,曾7次越位机动车道,交巡警和协管员没人搭理他。当他再次驶上机动车道时,被记者拦下。谈及交通违法,王海鹏说:“我看没人管,才这么走的,都已经习惯了。”

  背后:《办法》执行半行半停

  对于《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的执行情况,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宣传科的吴鹏说,《办法》的可操作性太差,在执行中处于半停顿状态。

  吴鹏说,一般情况下,行人违章处罚难度大、成本高,行人如果拒不接受处罚,交巡警也不能强行拘留。而且,这几年郑州市人口激增、交通拥挤,警力非常紧张,交巡警主要还是管机动车,不可能在管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上花费过多精力。

  “行人和非机动车还靠交通协管员,”吴鹏说,“但少数市民当着民警的面都违法,何况面对没有处罚权的协管员?”

  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民警李哲表示:行人、非机动车车主违法有时候是被动的,如果交巡警铁面处罚,显然合法不合情,市民抵触情绪也大。

  在《办法》实施第一天被罚款后,郑州某小学一年级的赵老师就对交巡警说:“总说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了要处罚,可你看看郑州还有几条专供行人和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不是断头路,就是大理石路,还有很多需要和机动车混行的路段……”

  调查:行人面临“行路难”

  记者走访郑州一些路段发现,机动车占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的情况还真不少。

  纬一路两边停满了车,别说自行车了,就是行人也得从路中间过。

  人民路郑州市体育馆和丹尼斯附近,非机动车道已被行人和停放的车辆堵得严严实实。一到有招聘会时,根本分不清人行道、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

  在顺河路一些路段上,非机动车道上经常停放着自行车或机动车,骑自行车是无法通过的。

  纬四路部分路段两边也停满了车,行人只能“翻车”或绕到路中间去走。

  货站街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停放着不少等待拉货的大货车。尤其是未来路和货站街的交叉口,每天都停有几十辆车,行人和骑车者被迫走在机动车道上,人多时还走到马路中央。

  布厂街上,各式各样的小摊满地都是,行人无法通行,只好到机动车道“夺路”。

  还有一些主要干道把原来的自行车道改为普通车道,供机动车使用,而将自行车道移至路两侧的台阶上,与人行道混合在一起。比如金水路、嵩山路、人民路等。

  在纬二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就有交通协管员挥动小旗,把骑自行车的市民往台阶上“撵”。

  另外,还有一些道路的自行车道上,窨井盖丢失形成“陷阱”,或者是电线杆拉线横在路中成为“绊人索”,至于坑洼不平的路面更是随处可见了。

  质疑:《办法》又成一纸空文?

  城市的公共道路规划现状和部分机动车辆不守规矩,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被动违章,这也使得交巡警的工作变得有些难做。但有市民质疑:如果这种态势发展下去,《办法》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对此,郑州交巡警支队的吴鹏说,目前《办法》在执行中遇到了困难,但不意味着就不执行了。现在交巡警正在考虑怎么进一步突破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对不接受处罚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车主采取什么措施。比如交巡警正准备在警务通开通人口查询信息,查找行人的单位和住址。

  吴鹏认为,如果没了这个《办法》,交巡警在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时连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会更乱。他说,如果市民有更好的办法和建议,可以提出来,谁的办法能把这个难题解决好,谁就是功臣。

  反思:或许事先应开个听证会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朝聚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的规定在国家出台的《交通法》里就有,但难以执行。郑州市出台这个《办法》,也是为了能突破这个执法困境。

  但是,杨教授说,马路本身的开放性,仅靠交巡警部门来维持秩序还不够,政府部门也应该考虑一下道路的设计问题。

  另外,杨教授还认为,《办法》出台前,政府应召集交巡警部门和市民坐在一起开个听证会,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提出来,甚至给出“答案”,这样,可能就会制定出更切实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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