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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汇报与问答”将提高业务技能与强化教育培训有机结合山东创新岗位练兵考评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济南9月7日电(记者孔繁平 卢金增 通讯员吴静) “你刚才谈到,此案犯罪嫌疑人属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批准逮捕,为什么?”

  “本案犯罪嫌疑人供述中存在很多疑点,且他作案后从广东到山东又去内蒙古,流动性较大,不能排除诉讼过程中有外逃等妨害刑事诉讼的情形,所以有逮捕的必要。”

  9月5日,山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案件汇报与问答活动现场座无虚席,一名年轻女检察官正在汇报一起审查批捕案件的办案情况。

  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近年岗位练兵活动中缺少一种通用、科学、贴近实战的训练考评载体的现状,积极探索深化岗位练兵考评的新模式。

  据了解,这种“案件汇报与问答”训练考评模式,将业务培训和考评活动有机结合,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侦查监督工作实务考评,选手们根据现场提供的电子版及纸制案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批捕案件审查,独立制作完成《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所有这些都要求在电脑上完成,重点考察选手履行批准逮捕审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法律文书制作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第二阶段为案件汇报与问答,选手们以多媒体形式进行现场案件汇报,然后播放与选手观点对立的录像短片,由评委和现场领导进行对抗性提问,重点考察选手案件汇报能力、逻辑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这种多媒体案件汇报与问答的考评模式,通过选手与评委的互动,增强现场对抗性,既有效地提高了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达到了规范办案、提高执法能力的目的。参与点评的评委们说:“这一考评模式找到了一个教育培训工作和办案业务部门工作的结合点,使教育培训工作更富有针对性,更贴近各项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达到了促进检察业务发展和提高检察官素质的双重目的。”

  “这种汇报与问答的形式,对我确实有压力,而缓解压力的办法只有一个:多办案、多实践、多用功。”济南市检察院参加此次活动的一位检察官如是说。

孔繁平 卢金增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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