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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排污水“门槛”抬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3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解悦曾浩通讯员潘良宝王青颖)

  我省制定化工行业排污总量“瘦身”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是环境监测中的必测项目)、氨氮、总磷允许排放限值,比现行国家标准下降20%。记者从省环保厅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颁布的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年1月l日正式执行。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年有望削减25%

  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新的排放标准规定了我省化学工业企业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允许排放限值比现行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下降20%左右。

  2005年,我省化工行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在排放总量的3成以上。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到2010年,全省化工行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量将比2005年削减25%,以确保实现“十一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

  二氧化硫等排污费收费将翻一番

  据介绍,新《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省内化工行业必须全面执行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各级环保部门将根据环境统计、排污申报和日常监督监测等情况,全面摸清化工企业底数及排放状况,对照标准,今年11月底前明确限期治理企业名单,明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据省环保厅负责人透露,在从严执行排污限值标准的同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制定新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到2007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翻一番。

  3年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据透露,我省有化工企业近4万家,存在着企业规模小、布点散、污染重、安全事故多、影响大等问题。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省政府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目前,正在组织制定《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级环保部门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安排自有资金用于化工废水治理。各级污染防治基金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也将适当安排实施化工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补助经费。

  (编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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