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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区须批前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3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师擎)市规划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今后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也被纳入批前公示范围。

  市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执行建设批前公示的项目主要包括两类:分期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居住片区需进行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及已建成居住片区内的增、扩、改建项目。按照此次通知要求,公示项目又增加了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可能
对正北侧紧邻多层、高层住宅建筑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其他一些需公示建设工程。

  据了解,批前公示一般在方案阶段进行,特殊情况要提前到选址阶段。公示时间通常为15天,特殊情况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周期。据介绍,除特殊情况外,批前公示将同时在建设现场、城建规划展览馆和南京城市规划网站上公示。对矛盾突出并能确定利害关系人的项目,还应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户数不低于应调查总数的80%。

  (编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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