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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 安防系统要与公安联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02 每日新报

  为规范安全技术防范手段,维护公共安全,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公安机关应当规划和组织建设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技防系统网络;同时,新建成片住宅小区设置的安全技术防卫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监控报警中心联网。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及时处理有关警情,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新建成片住宅小区未按照要求设置技防系统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
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生产、销售、设计、安装、维修单位及其人员,对使用单位已投入使用的技防产品、技防系统的安全技术特性,应当采取措施保守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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