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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豁免权扁卸任才能追诉检方或先签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18 台海网

  台海网9月8日讯 据台媒报道,台“高检署”侦办“国务机要费”弊案,在上月以重要关系人身份先后讯问陈水扁夫妇,据了解,检方侦结全案的时间点已接近尾声,由于陈水扁在任期上有“宪法”上的“刑事豁免权”,检方在签结时,会针对陈水扁“知情与否”部分进行交代,但是否构成犯罪,检方不会碰触这个敏感问题。

  结案报告不公开

  外界期待陈水扁是否在“国务机要费案”中涉嫌犯罪,由于程序上有“宪法”的不受追诉规定,检方内部签结作业,只会在“结案的签呈”上,说明签结的理由及调查的经过,但这份签结报告,并不会对外公开,全案的证据及调查讯问笔录,则先予冻结,如果陈水扁涉嫌犯罪,将留待陈水扁任期结束后再行启追诉。

  至于府方有关“国务机要费”相关经办人员,据了解,检方已大致确定案情的轮廓,在罪名部分至少涉嫌伪造文书,查黑中心将在侦结时,因管辖权的问题,移由台北地检署进行起诉。由于高检署承办检察官陈瑞仁,严格落实侦办不公开,外界很难一窥“国务费”的侦办细节,甚至连侦办进度都要求保密,据了解,检方在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配合时,仅是将全案边缘的部分交办出去,核心案情部分全都由陈瑞仁检察官自己处理。

  据了解,承办检察官陈瑞仁侦办本案的进度超前,已在案件的收网阶段,预料最近,全案就会侦查终结,而外界关心的陈水扁是否犯罪,因受限“总统宪法”上刑事豁免权的保障,检方在签结时,并不同去着墨这部分,但因其它“国务机要费”的府方经办人员,检方在起诉时,必会交代其犯罪事实,因此,陈水扁在“知情与否”部分必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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