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须及时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2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彩平)所有上市医疗器械都将受到严密监控。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局了解到,食药监局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发出公告,所有在中国境内上市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必须按要求对所有上市品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一旦发现可疑不良反应事件就要上报,必要时主动采取召回等纠正措施。

  据悉,作为试点,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几年前就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
器、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心脏瓣膜、人工乳房、血管支架、角膜塑性镜、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等高风险的医疗器械进行重点监测。令人遗憾的是,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比,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报告并不多。许多人对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了解得很少,不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缺乏上市后的监测制度,在销售医疗器械以后就置之不理。

  公告明确,对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并迅速展开调查,分析原因,必要时主动采取召回等纠正措施,包括在原地和异地选择修理、修改、调整、重新标签、修改说明书、销毁、检查、替换等方式消除其产品缺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