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挂牌督办百余企业 由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制止违法排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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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24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于平) 本报讯吉林省日前决定对147家重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并要求此次被挂牌督办的所有企业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治目标。 据了解,在这147家企业中,因造成水污染、大气污染而被挂牌督办的企业占96家。
吉林省环保局、省监察厅要求,对挂牌督办企业,由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对其采取停止违法排污措施,污染治理由排污企业负责,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对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监管不到位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