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变同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大河报》消息:洛阳市伊川县一居民去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却爆出该县大批婚姻档案遗失的消息。由此可能引发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困难,对重婚者监管乏力等一系列问题,法律人士称“相当麻烦”。而该县究竟有多少婚姻档案遗失,还是个待解之谜。目前,有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在伊川县某机关工作的李女士说,最近一段时间,她和结婚10年的丈夫打算离婚,
李女士担心地说,律师告诉她,国家民政部在1994年2月1日出台的《婚姻管理条理》解释说明中提到,在这个日期前结婚的夫妻,即便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丢失,都按事实婚姻来认定。在这个日期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丢失,则视为同居关系。“我结婚的时候,刚好过了这个日期。结婚这么多年,到头来会不会成了‘同居关系’?真不敢想象对于我们的共同财产,法院该咋判决。”李女士说。 有关负责人称,婚姻档案属于国家档案,它的日常管理比较严格,如此多的婚姻档案遗失,这在洛阳乃至全省都极为罕见。 郑州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称,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各地民政部门纷纷尝试着将辖区已婚男女的信息发布到民政部门内部网络上,在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后,可以随时上网点击查询个人婚姻状况,“婚姻档案已经丢失,还谈啥登记上网、供人查询?一旦有已婚男女再次结婚,根本没法查询其个人婚姻状况。对于这类重婚者,婚姻法规对其没有了约束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