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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须检测艾滋病病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实习生张爱菊)市卫生局昨日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提供孕前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等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

  此前我市仅有碑林区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检测。此通知下发后,全市所有从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都须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
和检测,发现阳性孕产妇和婴儿要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及时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并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提供住院分娩。同时,各医疗机构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干预等内容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列入到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范围内。

  据市卫生局基妇处刘璐处长介绍,目前我市尚未发现携带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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